昆明:市域面积46.4%为禁建区

28.09.2016  16:14
    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要求云南省昆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0平方公里左右,禁止城镇建设的区域面积约9752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46.4%,限建区和适建区分别占市域面积的42.3%和11.3%。
    《批复》指出,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0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