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审议决定:明确防震减灾“三大重点领域”工作
9月1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12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草案)》。自治区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苗崇刚列席了会议。
《办法(草案)》共21条,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防震减灾工作的“三大重点领域”即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规定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分类和划分权限,其中自治区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自治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结合自治区震情和社会经济情况提出,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
二是在地震监测预报方面,为解决当前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预测能力不足、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刚刚起步、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地震观测环境受到干扰破坏严重、群测群防工作十分薄弱等问题,主要明确了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的具体工作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和预警设施的建设;对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队伍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作出规范;对一定规模的爆破作业告知作出具体要求。
三是在地震灾害预防工作方面,针对目前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设工程抗震能力不高、震害防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地震科普宣传不够深入等问题,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活动断层等抗震不利地段;加强对在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加强农村房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与服务;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地震科普宣传。
四是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方面,着重解决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不明确、地震应急风险评估不足、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对地震应急演练重视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编制地震应急预案的重点单位;建立地震灾害应急风险评估机制;要求政府应当利用已有公共场所建设符合标准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准备专项督查和应急演练工作。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