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科学评价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南重防指[2016]1号)的要求,5月25日南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下发《关于开展南宁市201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南重防指[2016]2号)文件,决定从6月1—8日对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六大内容和39项指标,检查地点是通过自主推荐和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方式是采取实地核实、查阅资料和抽取血清进行考核验收,以督促各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目的,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养殖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