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载春秋 广西女交警丹心大爱铸忠诚

24.03.2015  00:45

广西新闻网 记者 潘晓明 通讯员 黄鹏

她是广西交警队伍中唯一一位事故处理中队女中队长,是同事们眼中的女汉子,是群众眼中的致富带头人。她是谭芬,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她在工作岗位一坚持就是十年,用丹心演绎了一个个动人的“女警”故事;

在交警队伍里,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是最苦、最累的,不管白天黑夜,严冬酷暑,哪里有事故哪里就有他们忙碌的身影。处理那些血淋淋、令人毛骨悚然的车祸场面,没日没夜的寻找逃逸案的线索,对他们而言更是家常便饭。很多人都说,事故处理这份活连许多男人都吃不消。而谭芬却不以为苦,在处理交通事故岗位上整整干了10个年头,用丹心和大爱演绎了一个个动人的“女警”故事。

苦与乐中,用担当诠释丹心

谭芬,大队里的同事们都亲切的叫她“芬姐”。2005年是她从警的第5个年头,她主动向大队领导提出请求到很多民警“打死都不愿进”的岗位——事故处理中队。

好女当做男儿使!在事故处理中队工作的10年里,芬姐总是冲在第一线,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赔偿调解、安保警卫、救助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上哪里需要她,她就在哪里。平凡的岗位上,她无怨无悔,兢兢业业,彰显了人民警察的品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形象。由于她认真工作,成绩显著,多次得到上级的好评,也得到人民群众的赞许。

2009年,谭芬因工作表现出色,被任命为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从而成为整个广西交警队伍中唯一的一位事故处理中队女中队长。

“组织委以重任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更是重托,我一定不辱使命,证明男子汉能做的事情,我同样能做。”谭芬说。上任后,谭芬带领中队的干警出色地完成了一个又一个艰巨的任务。自担任事故处理中队女中队长以来,她带领的事故处理中队共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7200多起,破刑事案件92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3人。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2起,破获11起。未发生接报警后因延误出警或到达事故现场后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警戒而发生二次事故。2011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得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案卷评比排河池市全市第四名、集体三等奖和个案优秀奖。

为处理特大事故一星期没进家门

处理过交通事故的民警都知道,最怕接到的是特大死亡交通事故警情,因为要出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那是最费时间和精力了。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让谭芬几天都顾不上回家的案例不胜枚举。

2014年11月9日下午2时30分,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九渡乡九经村加坡坳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核载8人实载14人的面包车翻下100多米的山崖,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闻讯后,谭芬在第一时间驱车赶到现场,带领相关人员穿过刺丛下到山崖寻找伤员,经过2个多小时的奋力施救,终于把5个伤员从山底抬到公路上。这时汗水已经把谭芬的衣服湿透了,累得脸色苍白的她顾不上休息,把伤员抬上救护车送医院救治后,又赶往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固定证据、搬抬尸体、做尸体检验、做好家属思想工作、清理现场等。第二天,谭芬又马不停蹄地跑医院了解伤员伤情、调查走访、搜集材料、整理案卷,及时向上级汇报。

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中,谭芬一个星期都没有进家门,一直奔跑在事故现场、医院和办公室之间,直到最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她才松了一口气,但人已瘦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