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02.02.2016  19:03

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全、幸福的春节,近日,广西灵川县食安办积极部署,组织各乡镇及食安办相关职能单位于元月18日起开展为期一月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综合督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实施。整治范围以米面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酒类、糕点、干菜、饮料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对象,把承接供应年夜饭的宾馆、饭店作为此次专项检查中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重点场所,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为重点检查内容,将监管重心下移,监督关口前移,做好节日食品监督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对食品种植环节进行整治。以果蔬种植基地和农药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为重点,检查否存在销售、使用高毒农药行为;

二是对畜产品进行整治。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生鲜乳监管,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畜禽、注水畜禽等违法行为。

三是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整顿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严格食品市场准入。

四是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加强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全面推进食品检测工作。对质量公布不合格食品要坚决下架,封存或销毁,不留死角。

五是对餐饮消费环节进行整治。加强对农村地区、旅游景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尤其对宾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用餐人数较多和承接年夜饭的场所实施重点防控,坚决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是对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食品采购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对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过程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控制措施,保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继续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分级管理,抓住寒假有利时机,督促落实整改。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17家,取缔小餐饮店10家,小食杂2家;责令小餐饮店4家,小食杂店2家停业整改,执法人员将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和不定时抽查。(陈善旭 石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