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广告禁令,摁不下“学区房神话”
新华社南宁2月3日电题(记者孙志平、徐海涛)继“史上最严”《广告法》之后,2月起实施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再度就房地产广告作出严格规范。
按照新规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随着新规实施,“买房进名校”等充满诱惑的宣传标语是否应声而止?禁令之下的学区房市场热度几何?
“学区标签”,依然很火
“名校进驻”“优质学区”……近年来,类似的主打着学区房标语的楼盘在各地屡见不鲜,不少开发商热炒相关概念,高价学区房神话频现。
作为房企的宣传口号之一,学区房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开发商投资共建或自建的学校,业主购房后其子女可以享有优先就读权;二是政府部门在每学年根据片区入学生源情况而划分出来的招生服务地段,在该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就近入学。
但记者近日在南宁市走访发现,虽然相关禁令业已出台,但学区房仍是不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的“热门标签”。一些新建楼盘依然直接打出“名校学区”等大幅宣传标语,宣称业主可享受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中学一条龙服务。
在青秀区云景路的一个楼盘,记者看到,楼盘外的广告上标明项目属“名校学区公寓”,并列出了新二中、新民中学、云景路小学等学校。据销售人员介绍,该项目主打小户型,每平方米均价达9800元,楼盘销售情况不错。
二手学区房同样价高热销。记者在恒创地产的一家客服网点了解到,近两年来该网点的二手学区房房源销售火热,30平方米左右的学区房基本售罄,剩余热销的50平方米左右房源,均价高达1.3万元/平方米,超出周围新楼盘数千元。
多位筹资准备换购新房的家长表示,最终确定下来的房子也多是因为看中了开发商所宣传的教育配套。
“学区”风险,步步来袭
但是,在学区房走俏升温的同时,花重金买房的业主面临着“美好承诺难以兑现”的风险:有的买了房却进不了预想的学校,有的则难见配套学校踪影,由此引发的购房纠纷不断。
“学区房一直以来都是房地产企业或中介进行宣传的一个‘噱头’,判断消费者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学区房,不能只看房地产广告或者中介宣传,还要看教育部门的学段划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处长何春雷说。
业内人士介绍,一些开发商宣传的“学区房”虽临近名校,但这并不代表其小区就一定归属于该学校的招生服务地段。2015年6月,南宁市兴宁区明秀路江宇世纪城小区就出现类似问题,家长原以为子女可就近就读明秀东路小学,但后续依照教育部门划片,小区属虎邱小学片区,导致矛盾纠纷。
与此同时,教育部门的学区划分范围并非固定不变,其每年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记者查询南宁市教育局公布的2015年市区小学招生服务地段发现,一些房地产项目的学区划分情况较之于2014都有所调整。
记者走访发现,部分房地产项目在前期宣传时称规划有教育配套,但在楼盘交付后,配套学校却未能如期完成,使得原有的学区房“缩水”。“依照相关规定,住宅项目规划人口7000人以上的必须配套小学,12000人以上的要配套中学,但买了房子后,此前宣传提及的小区配套学校也没见到。”家住南宁市青秀区凤岭青环路的吴先生说。
缓解难题:功夫在“禁令”外
专家表示,随着房地产广告新规等政策的出台,未来利用“学区房”概念进行炒作,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将得到遏制。但重要的是,要依照规定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监管力度。
何春雷等受访人士表示,新规的出台和落实为消费者维权增加了行政投诉途径,并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将相关问题纳入日常监管,可达到事先防范的效果。
在购房方面,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面对房企或中介公司的销售宣传时,应事先向当地教育部门了解清楚有关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情况,对购买的房屋是否是真正的学区房做到心中有底。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要与开发商确认相关学位情况,必要时在购房合同里详细注明。
专家同时指出,一纸广告禁令的作用在于遏制虚假炒作,寄望以此给学区房降温并不现实。从根本上,学区房价涨热销现象折射的是购房者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因此,要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完善区域教育能力建设,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地进行招生地段划分,并通过教师轮岗交流、名校共建等方式,缩小不同学校间的教育差距。(完)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