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27.03.2017  16:17

正义网北京3月26日电(见习记者史兆琨)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根据法律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发现下级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检察院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