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1月全区地方税收收入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区地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以赴稳增长、挖潜力、促增收、提质量,全区地税收入实现了平稳开局。现将2016年1月组织收入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收入基本概况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1月,全区地税系统共组织财政收入107.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3.34亿元,增长14.2%。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2.66亿元,同比增收12.04亿元,增长14.9%。
(二)组织收入特点
1.收入总量排名前移,但增速排名后移。2016年1月,全区地税收入突破100亿元,收入总量在全国排名第20位,西部排名第5位,分别比上年同期前移了4位和2位;增幅高于全国地税收入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排名第7位,西部排名第2位,分别比上年同期后移了4位和1位。
2.全区总体实现增收,但收入发展不平衡。分地区看,全区共有11个征收单位实现了正增长,其中5个单位增幅超过15%,但有5个单位出现负增长。增幅最高的钦州保税港区地税局(60.9%)比增幅最低的北海市地税局(-11.3%)高出72.2个百分点。增长贡献最大的是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同比增长60.8%,增长贡献率达49.3%。分税种看,除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外,其他11个税种均实现增收,5个税种增幅超过15%,增幅最高的土地增值税(27%)比增幅最低的资源税(-28.6%)高出55.6个百分点。
3.金融业和建筑业增长贡献突出,但房地产业税收下降明显。2016年1月,受上年同期基数低影响,金融业税收同比增收6.55亿元,增长48.9%;受建安企业节前结算增多因素带动,建筑业税收同比增收3.28亿元,增长20.6%;两大行业合计增收 9.83亿元,增长33.5%,增长贡献率达73.7%。而受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因素影响,房地产业税收同比减收5.45亿元,下降19.1%,较上年同期增幅回落45.7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同比减收2.32亿元,下降47.3%。
4.营业税主体地位稳固,但“营改增”减收压力大。2016年1月,营业税实现收入43.71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为42.1%,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7个百分点;同比增收8.15亿元,增长22.9%,增长贡献率达61.1%。其中建筑业营业税收入12.57亿元,增长23.5%;金融业营业税收入15.51亿元,增长51.5%;房地产业营业税收入10.48亿元,增长6.9%。随着今年“营改增”全面扩围,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减收压力大。
二、2016年经济税收形势分析
2016年,全区地税收入虽然实现了平稳开局,为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全年收入发展形势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
(一)地税收入面临的机遇
一是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当前,全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举措,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和国家战略规划全覆盖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区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GDP增长7.5%-8%,财政收入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这些均有利于地税实现平稳增收。二是改革带来新的增长动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不断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着力抓好去库存、去产能、降成本等五大任务,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税清费等措施,有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将培植更多的税源增长点。三是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组织收入提供了保障。随着各级地税机关认真落实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方案实施,稳步推进各项税收改革,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征纳环境不断和谐,税收共治格局加快形成,将为依法足额组织收入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影响地税收入的不确定因素
一是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当前,影响全区经济持续向好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较多,如工业回升势头不稳、市场消费需求不旺、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房地产业依然低迷、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等,预计2016年经济形势比2015年更为严峻复杂,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更多,将对组织地税收入产生影响。二是房地产业拉动力减弱。受房地产市场结构性调整因素影响,2015年房地产地税收入呈“L型”放缓走势,2016年1月房地产地税收入同比下降19.1%,降幅比2015年扩大了15.1个百分点,直接拉低地税收入增长5.8个百分点,依靠房地产业拉动的地税收入增长模式难以持续,地税收入缺乏新的税源支撑。三是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今年“营改增”实行全面扩围,将造成近三分之一的地税收入减少。同时国家更加注重从供给侧进行宏观调控,主要通过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加有效供给,用短期税收的“减”换取经济持续发展动能的“增”,将直接造成减免税当期地税收入下降。
总体看,全区组织地税收入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充分认清形势、把握大势,树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良好精神状态,按照即将召开的全区地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努力为“十三五”时期税收工作赢得良好开局做出应有贡献。
三、下一步组织收入措施
(一)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能
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把依法征税贯穿组织收入工作的始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无论组织收入面临多大困难,都必须坚持依法应收尽收,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加强组织收入质量管理,完善收入质量考评机制,加强对虚收风险、税款截留、税收与经济协调性等方面的监控分析,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应收不收等违规行为,切实提高组织收入质量。
(二)坚持目标导向,科学统筹全年收入工作
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要深化收入目标管理,加强税源摸底排查,准确研判税源变化趋势,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部门提出收入预期目标建议,促进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匹配;要进一步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组织收入职责,形成纵向横向联动齐抓、责任共担的组织收入格局;要实行收入过程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税源分析预测,制定并落实全年组织收入工作预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促进月度组织收入均衡增长、季度收入达到进度、全年收入目标如期实现。
(三)坚持堵漏增收,进一步精准深挖税源潜力
各级地税机关干部要进一步巩固和发扬2015年挖潜堵漏强征管的成果,结合各地税源实际,逐个税种、逐个行业、逐个地区分析征管漏洞、查找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精准性强的堵漏增收措施,继续拓展向堵塞漏洞要收入、向打击违法要收入的空间。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分析,抓好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分析监控,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指引。要深入推进信息管税,充分挖掘“金税三期”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海量数据,开展关联性比对,强化与第三方部门的涉税信息共享,提高将涉税数据转化为现实税收的能力。
(四)坚持服务为本,全力帮扶企业助推经济发展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稳妥推进“营改增”等各项改革,做好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实现税制转换,切实为纳税人减负,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要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向地方政府提出鼓励创业创新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税收政策建议,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要坚持优化服务与组织收入并重,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大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促进组织收入目标在增进征纳和谐中实现。
附件:
1. 各项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表.XLS
2. 地税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分地区月报.XLS
3. 地税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分项目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