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检察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专题教育活动

27.07.2015  12:16

  广西检察网7月27日讯(通讯员 蔡新根 梁盈光)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讲话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队伍中营造一个学党规、知党规、守党规的良好氛围。7月24日,港北区检察院召开“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专题教育活动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活动为期三个月,分宣传学习、党纪法规知识考试、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教育对象为该院全体领导干部、党员职工,学习内容包含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违规发放津补贴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条例和自治区坚决整治党员纵酒行为的通知,严肃整治领导干部“玩风”,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及贵港市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配套设置标准、贵港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三个问题管理规定的通知等十八以来中央、自治区、贵港市三级出台的规定文件。

  为确保教育效果,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把任务量化到具体部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明确由活动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据悉,该院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将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出版宣传专栏、内网开设专栏、法规知识抢答、党纪政纪知识演讲、举办党纪政纪条规知识专题讲座和考试等自选动作,深化专题教育成果。

  (作者单位:港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