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9月起放开校内课后托管
今年9月开学后,学校放开校内托管,可以解决部分家长的后顾之忧 记者 赖有光 摄
“放学后,谁去接孩子?”“中午加班没人接娃怎么办?”这是经常摆在不少双职工家庭面前的选择题。昨日上午,南宁市召开解读《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实施意见》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备条件的学校进行试点。这对广大家长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校内托管,如何开办?老师能否领取报酬?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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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开展托管需满足3个条件
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需哪些条件?
南宁市教育局副局长杨捷表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家长有强烈的托管方面需求,二是学校有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舍和设施,三是有一支高素质的校内托管服务队伍。
是不是每个学校都必须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首先要遵循的一个原则就是量力而行,鼓励条件具备的学校开展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午间住宿用房、食堂以及符合安全条件的闲置校舍和设施为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和午间住宿等服务。严禁将非闲置的教室、功能室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地改造为食堂和午间住宿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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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机构可联合举办校内托管
目前,大部分学校不具备午间住宿,一些学校受到自身条件限制,怎么解决?
杨捷表示,对于一些学生托管需求强烈,但是由于场地、人员等方面原因难以自行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实施意见》提出可以由学校与两类机构联合举办。一类是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事业性单位;另一类是合法设立的、信用良好的社会培训机构。
对于监管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教育部门牵头,协同物价、卫生、食药、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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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制定全市统一收费标准
如今,学生在校外托管一个月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以后校内课后服务如何收费?
南宁市物价局副局长李文锋表示,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现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暂时没有对午间住宿收费进行具体规定。根据管理权限,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审批权限在自治区。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目前正在修订相关价格政策,计划将午间住宿收费列入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范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届时,南宁市也将制定中小学午间住宿收费的全市统一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同时,物价部门将指导学校做好课后服务收费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适时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好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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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课后服务不强制参加
昨日,获知《实施意见》后,有家长提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时间如何合理安排,会不会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南宁市教育局局长潘永钟表示,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主要指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和下午课后,不含晚上及周末、节假日、假期等休息时间。原则上,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夏季不超过19:00,冬季不超过18:30,保障大多数家长能有比较充足的时间接送孩子。具体时间安排可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部门与学校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校内课后服务不是学校教学的延伸,也严禁在这一时段内对学生进行集体上课或者变相补课,因此校内课后服务不存在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情况。
另外,为了让学生在托管时间内过得安全、有意义,下午托管时段学校可以安排学生写作业、自主阅读、观看适合儿童的影片、开展体育、艺术、器乐、科技等兴趣小组,以增长学生见识、开阔学生视野的活动为主。校内课后服务不强制参加,家长可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选择。
新闻延伸
校内课后托管
你可以知多点
如何收费?
《实施意见》提出,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取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学校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定期公示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各级审计部门和教育部门定期进行审计督查。
服务方式有哪些?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以学校为主,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为有益补充的模式。学校提供中午时段课后服务的,在“午餐+在宿舍休息”的基础上,探索“午餐+在教室休息”“午餐+在校内开展文体、自修类活动”等多种服务方式。
如何办好托管班?
《实施意见》要求课后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同时广泛动员退休教师、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五老”人员、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中小学及相关机构要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对不能胜任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解聘。
老师参与有报酬吗?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可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范畴。在中小学校内开展食宿类校内课后服务的纳税人,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记者 赵金玲)
编辑:黄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