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网络食品安全将受监督 朋友圈购食物需谨慎
网上订餐,快递送货上门,方便快捷;微信朋友圈袋装螺蛳粉好吃也好卖……可是这些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吗?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食品安全与人们日常生活日益密切,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关注的焦点。昨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0月1日起广西与全国同步施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当天,该局副局长李勇强、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胡振洲、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黎展翔、稽查局局长黄建国、食品餐饮监管处副处长廖桂兰、应急管理处(新闻宣传处)处长陈世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食品入网要严格登记制度
《办法》规定了网络平台和入网销售者的义务。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或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办法》出台前,已从事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今年10月30日前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登记。
保健食品要公示注册证书
对于大家关心的保健食品、婴幼儿奶粉等商品,也有相关规定。
入网交易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要求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网络订餐商家要公示许可证
如今,足不出户即可在网络上订餐,如何保证吃到放心外卖,也是市民关心的问题。据悉,网络订餐平台大多属于第三方平台,少部分是自建平台。经过调查统计,广西城市网络订餐的第三方平台共有17家,其中注册地在广西的第三方平台有6家,例如桂林生活网、淘北海等。注册地不在广西的平台有11家,其中包括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糯米等品牌。
《办法》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食品交易的经营者,应该在主页面显著的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查处办法实施以后还没有改正的,就会由县级以上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再拒不改正的就处以罚款。
针对近期有报道称一些网络订餐平台纳入的餐馆证照不全的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第三方平台应该自行改正,建立一个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查处登记,并在平台上公开。如果在《办法》实施后,网络食品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还是没有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由县级以上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以及罚款。
热点解答
问:广西比较有代表性的网络食品就是袋装螺蛳粉,监管部门如何确保这个最火网络食品的安全?
答:袋装螺蛳粉必须符合地方标准
要问广西什么食品网上卖得最火,当然属袋装螺蛳粉了。针对前段时间查出一些有问题的袋装螺蛳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将重点从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督促企业严格实行进货的数票数证制度,即要求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购进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获得食品的或者其他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其次,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广西的螺蛳粉的地方标准,加强最终产品的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另外,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做到一发现问题,就可以追溯到源头,追溯到有关的责任人。
问:现在微信朋友圈流行卖蛋糕面包、牛肉干、卤鸡爪等食品,这些商家基本上没有相关的信息,注册一个微信号即可售卖。针对这些没有入网管理的食品如何监管?
答:朋友圈售卖的食物购买需谨慎
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目前高度关注微信朋友圈卖食品的问题,正在和相关的部门研究、探索监管的措施。但由于朋友圈有私密性和隐秘性,很难界定这个行为是经营行为,还是仅是和朋友分享的食品,在监管上存在一定困难,在执法的处理中也不容易找到相关的证据。
因而这些食品一旦出现问题,处理起来会很难,维权也会非常麻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朋友圈售卖的食品应该谨慎购买,通常家庭作坊的食品生产加工生产安全条件不可控,食品安全的风险很大,出现问题很难索赔。 (记者 叶祯 实习生欧帆)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