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至6月邕江禁止捕鱼 期间若非法捕捞最高罚5万元
04.04.2015 19:54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孟娟娟) 4月1日至6月1日为珠江禁渔期,邕江部分流域及红水河均为禁渔区域。昨日上午,南宁市渔政部门联合水上派出所开展了禁渔期首次联合巡航检查活动,禁渔期间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将依据《渔业法》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垂钓作为休闲娱乐项目并不禁止。
今年是珠江禁渔的第五年,禁渔流域与往年一样,仍然是红水河(马山县河段)以及郁江(邕江三江口至横县百合同菜村段),禁渔时间为4月1日至6月1日,为期两个月,这时间段也是很多鱼类繁衍的阶段。昨日上午,南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联合南宁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开展了今年第一次联合巡航检查,共派出22名执法人员,出动3艘执法船。
执法人员对邕江托洲大桥至青山码头沿线的禁渔情况进行巡航检查。记者看到,随着水上人家的上岸,邕江两岸已经没有住家船,一些小的捕鱼船也是停靠在岸边,没有见到渔民捕鱼。“禁渔期制度已经实施了4年,渔民都已经知道这个政策,而且前几天我们还进行了宣传,大家还是比较支持和配合的。”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王军说道。
在一艘小渔船上,一名渔民正在洗衣服,执法人员将船停靠,向其发放禁渔宣传资料,介绍了禁渔政策。“这段时间不让打鱼,我们都知道这个政策,鱼都断子绝孙了,以后就没有鱼可捞了。”
“虽然大部分市民都能支持禁渔工作,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跟执法人员‘躲猫猫’,在晚上用地笼、迷魂阵、刺网等工具到邕江非法捕捞,有的还曾暴力抗法。”王军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在禁渔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将会进行24小时巡航检查,对非法捕捞者,将根据《渔业法》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暴力抗法及在禁渔期从事电鱼活动的人员,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网
04.04.2015 19:5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