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主动服务推进我市街道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16.07.2015  10:42

  近日,市财政局组织经建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相关科室部门的同志到南宁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就我市街道绿化养护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沟通对接,听取了项目业主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对服务外包采购及运行情况的总结,深入了解了目前我市在街道绿化养护服务市场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了在当前政策下可行的解决方法,主动为单位提供跟踪指导服务。

  我市自2014年开始推行街道绿化养护服务外包,逐步将20米以上城市街道的绿化养护服务进行外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会养护单位,改变由市绿化处直接聘用养护人员的做法,力争在5年内将80%的养护服务市场化,仅保留20%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精品线路养护及临时任务。2014年10月首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家养护企业,中标金额比招标上限控制价分别下降22%和10%,节约资金126。44万元。2015年第二批次37条道路的绿化养护服务招标工作也即将展开。

  在招投标及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问题,一是分标规模过大,养护路段较为分散且跨区域,对中标企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要求过高;二是缺少合理的养护定额标准用于确定招标上控价,容易产生低价中标现象;三是合同条款不够完善,未对人事纠纷、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费用增减、退场条件等问题进行明确;四是养护用水的水费结算问题需要协调。

  我局认为,推行城市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是当前的大势所趋,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局也给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一是合理设置评分标准中的价格分比重;二是对合同年限做适当调整,激励中标供应商维持高水平的养护服务;三是增设进场期或试用期考核条款,防止供应商虚假响应投标;四是推荐和扩充园林绿化工程类评审专家,以提高评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