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未成年人组成盗抢团伙 作案后自拍留铁证(图)
“警察小分队”作案时自拍的手机照片成了他们抢劫的证据。记者 段钦中摄
南宁石埠派出所打掉一个11名未成年人组成盗抢团伙
“警察小分队”作案自拍留铁证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段钦中
近段时间,石埠十来名未成年人组成抢劫团伙,为首者年纪最小,只有13岁。他们以“警察小分队”的名头对当地未成年人“执法”抢劫财物。在今年9月底的一次抢劫中,一同伙用手机自拍“小分队”作案过程,这些照片最终成了他们违法犯罪的证据。11月7日,这个由11名未成年人组成的团伙被南宁市西乡塘警方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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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组成的团伙
今年9月24日,西乡塘公安分局石埠派出所民警在查处一起盗窃电动车案时,在嫌疑人的交代中,警方了解到同样发生在辖区的案件:当月4日晚上,十几名未成年人在西乡塘区石埠奶场805路公交车终点站围殴两名同龄人,并抢了东西。两名被抢者害怕对方报复,没有报警。
根据嫌疑人的供述,民警去到江西中学调查,找到两名受害学生莫某(16岁)和梁某(17岁)。
莫、梁二人告诉民警,4日晚8时许,二人结伴到石埠奶场附近交话费,刚出营业厅,就被几个同龄人喊住,之后被对方带到300米外805路的公交车终点站附近一块空地上。
随后,约10名男子围上来对莫、梁二人一阵殴打,还让二人跪在地上。这伙人中一个身材较魁梧的赤膊男子,叼着烟说:“我们是公安局的警察小分队,你们的摩托车没有上牌,要交给我们5000~8000元罚款。”莫、梁二人慌了,说没钱,赤膊男子叫手下人搜身,将莫、梁二人的随身物品全部摊开在地上,逐一检查哪些可以用来做抵押,要二人回家拿钱来赎。
最后,这伙人抢走一台价值1700多元的小米手机,另一台手机因太残旧,没要。莫、梁二人身上并无其他值钱的财物,这伙人威胁他们不许到处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