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创新机制加强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

06.03.2015  15:5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钦州创新机制,研究制定出《钦州市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健全项目库入库管理机制。 要求申报自治区以上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要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评审工作,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文件择优申报,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策变化和项目申报立项情况对项目库适时进行调整。 

   二是规范支农项目申报和立项。 向上申报要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及文件要求,报送项目申请及编报项目实施方案或可行性报告、标准文本,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级立项的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后,形成扶持方案,在项目立项公示后,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并下达项目资金。 

   三是提高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招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是严格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 。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拨款材料后,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财政部门复核后审批拨款。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 

   五是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单位在建设任务完成并自验后,要及时以书面报告申请竣工验收。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实施和执行情况,项目管理和资金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情况全面检查验收,出具验收结论,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最大效益。 

  目前,该《办法》已通过钦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明确了全市财政支农项目在论证入库、申报立项、实施监管、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等相关管理程序,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确保了支农项目实施效果,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报送: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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