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村屯列入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

01.12.2016  17:04
  昨日从市城乡建委获悉,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坛洛老街等8个村屯获列入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至此,连同第一批列入广西传统村落名录的7个村,南宁市共有15个村屯获得广西传统村落称号。

  经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旅游发展委于10月底决定将218个村屯村落列入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其中南宁市有西乡塘区坛洛镇坛洛老街;江南区江西镇安平村那马坡、江西镇安锦江村根竹旧坡、江西镇安锦江村麻子畬坡、江西镇同江村那吾上坡、延安镇华南村那务坡;上林县巷贤镇高贤社区磨庄、巷贤镇长联村古民庄等8个村屯被列入名录。

  传统村落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是不可复制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南宁市完整的古村落已所剩不多,纳入国家和自治区保护的更少,这意味着农耕文明和历史文化遗存正大量散失,此次第二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的公布也是对南宁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今后,将从政策法规、整体规划等层面加强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利用,由县级相关部门在传统村落的村口和保护对象的显要处,统一挂牌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作出标志说明,进行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