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保证垃圾有人收有人管

09.08.2016  05:07

中新网8月8日电 当前,建档立卡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十分落后,粪便暴露、人畜混居、饮水不洁、垃圾乱扔等问题非常严重,是贫困村村民致病致贫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改善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减少因人居卫生条件恶劣而致病致贫现象的发生,近日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善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目标,到2020年底,所有贫困村达到人居卫生条件标准,基本消除人居卫生健康隐患,大幅度减少人居卫生条件恶劣导致的疾病发生率,促使农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关于贫困村人居卫生条件标准,《意见》明确,居民饮用水基本安全,户户实现人畜分居,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人畜粪便暴露现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农户住房具有基本的通风、采光和保温功能并保障安全。

  《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消除人畜粪便暴露。要通过政府支持、村集体补助、农民部分承担的方式,拆除、改造传统坑式厕所和连茅圈,加快推进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户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公共设施要优先配建卫生公厕。严禁人畜粪便污水直接排入水体。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要实现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及时清理村内道路、公共空间等区域的畜禽粪便。规范粪便堆放点管理,远离水源和居住区堆放,沤熟后应及时使用,防止粪污乱流。

  二是推进人畜分居。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形成科学的畜禽养殖观念,普遍知晓人畜共患病的预防知识,避免居住与养殖同室混杂。人畜同室混居农房要采取通风、空间隔离等措施实施改造。新建农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户要实现畜禽圈舍与厨卧等居住空间分隔。

  三是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要深入实施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设施改造配套为主,以新建、扩建为辅,进一步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分类开展贫困地区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现有城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服务向农村延伸,定期开展贫困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四是治理农村垃圾。建立基本的村庄保洁制度,保证垃圾有人收、有人管。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逐步取缔敞开式收集、转运设施,提高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和转运设施的卫生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应将垃圾转运至城镇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村内处理时要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陈年垃圾清理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及时清理蚊蝇鼠蟑孳生场所,经常性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五是提升基本居住健康条件。加大贫困村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实现户户住上安全房。加强对新建和改造农房的技术指导,引导贫困村农民群众建设具有基本的通风、采光和保温功能的安全住房。南方地区农房宜采用坡屋顶、大进深和增加开窗比等方式,解决阴暗、潮湿等问题;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房宜在出入口、门窗、外立面设置保温措施,形成被动式阳光房,达到基本的保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