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宣讲活动

03.01.2017  21:01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驻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组组长张永如于2016年12月29日上午在自治区文化厅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宣讲辅导报告。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宇,文化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含科级单位班子成员)共计127人参加了宣讲会。 

张永如组长分别从两部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特点及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解读。明确了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责任人必须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等。张永如表示,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以“两部党内法规”为遵循,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严格约束自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将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与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做到对党忠诚;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