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居民用水拟按阶梯收费
本月14日,市物价局发布消息,我市拟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昨日,我市正式召开了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针对方案进行了讨论。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阶梯水价方案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同意和支持。
方案:水价分三级
大多数人用水价格不变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原则上按照一、二、三级阶梯水量分别覆盖80%、95%及95%以上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平均用水量确定。目前公布的方案中,阶梯水量和阶梯水价如何设置,市物价局在昨日的听证会上也作了解释。
据介绍,听证方案所称的阶梯水价计量以一户一表为原则,按户内人口4人计算,以月为计量单位。
阶梯水量分为三级,居民生活月用水量小于28立方米/户(含本数)为第一阶梯水量,执行基本水价,即1.70元/立方米;月用水量大于28立方米/户且小于40立方米/户(含本数)为第二阶梯水量,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的1.5倍执行,即2.55元/立方米;月用水量大于40立方米/户为第三阶梯水量,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的2倍执行,即3.40元/立方米。
根据我市供水企业对城区居民用水户的统计,我市城区目前正常用水的居民用水户为55328户,其中月用水量小于28立方米的有50804户,占91.82%;月用水量在28至40立方米的有3399户,占6.15%;月用水量为40立方米以上的有1125户,占2.03%,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实施阶梯水价后,第一阶梯的居民用户不增加支出;第二阶梯的居民用户,每多用1立方米水,需多支出0.85元;第三阶梯的居民用户,每多用1立方米水,需多支出1.70元。
多数人支持实行阶梯水价
结果:方案获得一致同意
昨天,15名主城区城镇居民代表、经营者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及有关组织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了听证会。
根据听证会公布的数据,我市现有市属公共供水企业两家,日供水能力17万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用水人口增加,市民节水意识的培养变得越来越重要。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针对我市拟实行的城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全部表示同意和支持。
“我赞同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阶梯水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用水量较大的居民,对节水意识较强的居民也是一种鼓励。”市环保局代表黄艳艳在听证会上表示。
消费者代表谭冠华表示,“这个方案比较充分地考虑了来宾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了95%用户的权益。我希望这个方案实施后,可以更好地限制极少部分用水量大的用户,加大‘惩罚’的力度。”
而来自普通工人家庭的卢盛爱则表示:“实行阶梯水价是大势所趋,但高用水量用户并不一定是高收入的用户,我认为这个阶梯价格比较合适。”
【 编辑:邓达 作者:张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