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建委原规划科长受审 被指控受贿155万元
来宾市住建委原规划科长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155万元
住建委规划科科长职位不高,但是岗位重要。2月3日,来宾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来宾市住建委原规划科长梁某受贿案,梁某被指控当科长5年间共受贿155万元。在法庭上,有部分行贿者作证称是主动行贿,有部分则称由于梁某名目张胆地索贿,他们被逼无奈行贿。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梁某之前所作的供述笔录,也间接揭开了来宾一些住宅小区为何房子起得“密密麻麻”的原因。
涉嫌帮加油站选址受贿
梁某今年43岁,从2009年7月开始担任住建委规划科科长,直至2014年7月被抓。来宾市检察院指控梁某涉嫌8起受贿案,其在担任规划科科长5年间,利用职权收受8人共93.8万元现金和价值61.2万元的2间宅基地。
公诉人指控:2010年上半年,农某拿到了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委托代办合同,到来宾市运作大华、来良加油站的相关建设手续。尽管中石油已经获得了在来宾建两个加油站的批文,而且也看中了来华投资区和来良路的两处最佳选址,但选址最终还是由住建委确定。为了尽快获得两个加油站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和较好的选址,当年4、5月份,农某先后给梁某送上现金共计10万元。当年国庆节期间,农某还趁梁到南宁出差的契机,到酒店客房再次送给梁2万元。事后,农某如愿以偿得到了住建委出具的两家加油站红线图。其中大华加油站由于红线范围与4间民房宅基地重叠。为加快项目进度,2012年12月3日,来宾市城建指挥部会议还根据梁某等人的建议,议定同意调整加油站用地红线,避开了4间民房宅基地,同时保证用地总量不变。
根据指控,在8起受贿案中,大部分是梁某在帮助开发商办理建设用地置换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中,收取的贿赂。收取数额少则2万元,多则数十万元。其中一部分人主动行贿,一部分人自称被逼行贿。
辩称30万元贿赂款是借款
公诉人指控,2012年8月,来宾有名的房地产开发商邓某将30万元好处费通过银行汇到了梁某提供的账户,以感谢梁某在其集团承揽建造中国石油4个加油站的建设用地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等事宜给予的帮助。同年9月5日,梁某将30万元用于购买南宁房子。面对指控,梁某辩称这30万元是借款,不是受贿。邓某也来到法庭给梁某作证,称是借款。
公诉人当庭宣读梁某之前所作的三次供述材料,梁某在供述材料中均承认收受邓某30万元贿赂款。梁某的供述称,2012年6月,他花90万元在南宁购买一套房子给儿子读书,买房钱还差28万元。邓某得知后,将30万元汇到了梁某的朋友账户转给梁某。邓某给这30万元是为了感谢梁某在他们集团承揽建造4个加油站工程选址、出红线图等事情上给予的帮助。拿到好的地块后,石油公司给予的工程费就相应地提高,无形中他把好的地块规划给他们,他们所获取的利润就相应增加。梁某还称,邓某所办的集团在来宾是一家很大的企业,承揽了很多房子建设,经常需要对开发的楼盘进行容积率、密度率、绿化率的改变。在这些事情上,他经常给他们提出理由和依据来改变。如果他不是在这个位置上,对方是不会给他送钱的。
庭审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