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见成效
近年来,来宾市认真贯彻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生态服务业发展良好。生态资源得到较为合理的开发利用,生态旅游已逐步成为该市旅游业的主题和亮点,民族文化、山水生态、度假养生等旅游品牌形象在逐步提升。据不完全统计, 2015年全市接待游客1545.2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6.8%;旅游总收入102.09亿元,比上年增长35.2%。
二是生态村和生态乡镇创建取得长足进展。近年来,来宾市环保局制定和印发了《来宾市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来宾市级生态村创建标准(试行)》,同时规范和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生态村创建和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努力开展生态村创建和申报工作,对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和乡镇进行引导帮助,积极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和生态乡镇。截至2015年,全市已有122个行政村获得自治区生态村命名、有5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近些年来,该市兴宾区凤凰镇长福村、象州县中平镇河村、武宣县东乡镇下莲塘村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
三是农村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为有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该市积极与自治区加强沟通,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资金。截止2015年,全市环保部门共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111个,其中农村污水处理类项目57个,农村垃圾处理类项目54个。项目资金总计741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3869.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546.7万元(指自治区级及县级财政配套)。 目前,全市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52个,其中:忻城县43个,武宣县8个,金秀县1个;在建项目5个,其中:合山市1个,忻城县4个。项目分布于忻城县12个乡镇的54个行政村、金秀县1个乡镇的1个行政村、象州县1个乡镇的1个行政村、武宣县2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和合山市1个镇的1个行政村,受益人口约12万人。已建成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项目区域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村庄环境明显改善。
四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来宾市自2015年年初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查及划分工作。按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市环保局于7月下旬制定了《来宾市农村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于9月中旬由市乡村办印发实施。通过摸底调查,全市66个乡(镇)共计412个农村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符合划定编制要求。其中,兴宾区172个,武宣县143个,忻城县49个,象州县36个,合山市7个,金秀县5个。全市6个县(市、区)共投入工作经费546.1万元。截止目前,合山市、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等4个县(市)已完成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正在征求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意见;金秀县正在进行水源点现场勘查及技术报告编制的前期工作;兴宾区已完成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