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落实“两个责任” 打造阳光扶贫

28.01.2016  14:15

来宾市:落实“两个责任”  打造阳光扶贫

          本网来宾讯   来宾市扶贫办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筑牢防线,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推进,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抓落实,明确领导的责任,党组进一步细化了“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制,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分管各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员参与,确保廉政建设有序推进。

    抓教育,坚持不懈的抓学习,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基层调研活动,充分利用公示栏、办公局域网、廉政文化长廊等阵地,加强廉政文化宣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做到清正廉洁,让“廉”成为广大干部心中的一道印。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坚守“底线”。

    抓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制度,完善决策运行机制,实行重大事项党组决策制度,坚决反对决策一言堂,说话一个声。完善重点工作流程,完善项目报备制、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公开承诺,提高服务质量。

    抓重点,  严格落实项目“五制”:法人制、招标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质量监督制,逐步建立“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效能监察”三位一体,相互联动的项目管理机制,促进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和项质量的提高,积极配合区扶贫办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不符合要求的要开出“罚单”,限期整改。

    抓防范,  强化监督责任,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  事项(‘三重’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一大’指大额资金使用)要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从严从实把关,对产业开发、基础设施、移民搬迁项目等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