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副区长首次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10.11.2015  11:44

   

11月6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的一声敲响,李少华诉柳北区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柳北区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谦以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身份作为这起案件的被告出庭应诉。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规定和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柳北区首例由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的案件。 庭审过程中,副区长黄谦全程积极参与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认真听取了原告的具体诉求,并就原告的起诉事由作出了具体答辩,做到了出庭、“出声”、出效果。整个庭审活动体现了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法律的尊重,对广大老百姓的重视,进一步拉近官与民之间的关系。 作为柳北区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该诉讼案件是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柳北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这表明了柳北区政府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并为柳北区依法行政树立了新的标杆,通过带动和辐射作用,增强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践行依法治国方略。此外,此次案件更是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有效缓解了“告官不见官”的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