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撑起“法治之伞”
柳州市司法局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纪实
2014年,柳州市司法局按照《2011-2020年柳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安排部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法律服务为民这一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扩充实力,延伸服务,发挥律师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的专业优势
依托妇女维权宣传月,开展声势浩大的“三八”维权月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人,提供法律咨询6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80份,深受承办单位和广大妇女的欢迎。扩充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队伍,由成立时的13名律师扩充到132名男女律师组成,在全市的10个县区全部建立分团,充实覆盖到市、县区、乡镇三级妇女儿童维权网络,把维权的触角延伸到妇女儿童身边,走出了一条有柳州特色的妇女儿童维权之路,在全区创造出律师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新格局,成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上的品牌,得到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妇联的肯定和推广,今年三月,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荣获“广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积极开展柳州市妇女法治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到基层妇女群众中去宣讲婚姻家庭、继承、女童性安全等方面法律知识,并现场互动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广大妇女自觉规范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律师团每年都派出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妇联工作站参加义务值班,律师由原来的24人扩大到48人,值班由每月2次扩展为4次,即每周二上午为律师值班日,2014年,律师团共接访145件,为167名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满足了妇女儿童的信访要求。
挖掘潜能,攻克难点,发挥公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能
柳州市公证处为妇女儿童公证事项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出证,及时有效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年柳州市公证处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公证5000多件。
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遇到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况,公证员耐心向当事人做好法律宣传和矛盾调解工作,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努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柳州市中小学校派出60多名学生赴外参与国际交流,公证员加班加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了出生、亲属关系、委托监护权议等公证240多件,保证了学生的及时签证顺利出行,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赞誉。
对一些特殊民生领域中涉及妇女儿童的公证事项,如教育、医疗保险、文化教育、领取社会救济等领域,柳州市公证处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及时解决当事人困难,今年共办理了86件此类公证。
增强覆盖,提升能力,为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法律援助
截止2014年11月1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51人次,为妇女和未成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4件,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23件,民事案件70件,劳动争议42件,公证7件,刑事案32件,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的支持,对那些受到家庭暴力、第三者破坏的妇女,其经济濒临贫困边缘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范围的妇女群体给予特别关注,提供法律援助。今年通过自治区审核项目案件达289件,其中,援助妇女78人,未成年34人,受援人满意度达100%。严格执行《接待服务文明规范》等窗口标准服务,推行“五个一”文明规范接待标准,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一个及时回访,受到来询来访困难群众的好评。
注重防范,强化效果,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我市社区矫正人员中18岁以下人员,全部解决了就学和就业问题,在矫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为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动员服刑在教人员近亲属不离不弃,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常通话、常见面、常陪伴,主动帮教,让他们体会到亲情。动员社会力量,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使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动员相关单位和个人与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结对,保持联系,进行回访,了解结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及时反映结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心理和行为习惯引导,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帮扶举措,做到了无刑释在监人员未成年子因贫失学、流浪。有效地防止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被社会边缘化,让他们享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关爱,为建设和谐融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