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占用耕地沙场曝光后 执法程序走一圈又回原点

09.04.2015  11:35

  新华社南宁4月8日电 国土部门说“耕地没被硬化难以立案”、城管部门称“没有违法建筑无权管”、工商部门说“沙场是‘仓库’没发现经营行为”、柳东新区管委会称“一些部门我们指挥不动”……柳州市柳东新区雒容镇一个占用耕地售卖河沙的堆场,风吹扬沙致老百姓投诉不断。而经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后,时隔半年仍未取缔,5个基层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

  2014年9月,雒容镇新城路“金鸿福邸”小区旁的耕地上出现一家无证售卖河沙堆场,遇到大风天气,大量沙尘严重污染环境。经当地媒体曝光之后,当年9月25日国土部门前往调查,确认这一沙场非法占用耕地5.3亩,无证从事沙石经营。然而,近半年时间里,这一沙场却一直未被取缔,仍旧正常营业。

  今年3月3日,记者来到这一沙场,现场堆放着一大片沙子和石碴。记者询问沙子价格,现场一名女子说:“沙子分天然沙和人工沙,天然沙每立方米140元,人工沙每立方米110元,你们要多少?”周边群众告诉记者,这个沙场从去年9月至今,一直在正常营业,沙尘扰民让周边群众叫苦不迭。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雒容镇国土所:交由柳东新区协调执行

  雒容镇国土所一名姓聂的所长告诉记者,他们去年9月份已对沙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由柳州市国土局柳东分局于当年9月30日报送文件,请柳东新区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柳东新区:批转行政执法局按程序办理

  那么,国土部门将案件报到柳东新区管委会后,为何至今仍没有任何部门前去查处?柳东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经过查询后告诉记者,国土部门向新区管委会上报“关于请求协调制止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的报告”中,将这一沙场违法占地案件,连同另外6起违法建设案件一并上报,国土部门建议沙场一事“由管委会综治办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取缔”,其余6项均建议“由柳东新区行政执法局整改”。

  这份文件的“公文处理表”的“领导批示”一栏显示,2014年10月9日,柳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钟剑敏批示“案件移交柳东新区行政执法局按程序办理”。

  行政执法局:地面无违法建筑无权限处置

  对此,柳东新区行政执法局局长宋永强表示,文件中移送的6起违法建设案件,由于有违法建筑,他们已依法立案查处,“沙场这一项只是违法占地、非法经营,现场没有违法建筑,作为城管部门我们没有权限进行处理。

  宋永强表示,对于沙场这一无法处理事项,他们没有再向上级汇报,“文件上面注明国土部门建议综治办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取缔,工商部门也应该得到这份文件了吧!

  工商部门:沙场是“仓库”“未发现”经营行为

  3月6日,记者与雒容工商所所长杨灿日取得联系,杨灿日称他们并没有接到柳东新区管委会移送这起案件,所以并不知情,但表示将去调查。4月8日杨灿日回复记者说:“我们去调查了,它在那里只是作为仓库,这是可以的。”记者问道:“他在那里买卖也可以么?”杨灿日称:“我们没有发现有经营行为。

  国土分局:没有立案查处 耕地没硬化难处理

  对于国土部门为何没有将这起案件交由法院强制执行?柳州市国土局柳东分局副局长成涛说:“当初调查沙场时,虽发现经营者违法占用耕地,但他们只是在耕地上面堆放沙石,并没有对耕地进行硬化,难以立案查处。因此只下达停工通知,没有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就无法交由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3月6日下午,雒容镇国土所聂所长致电记者,称国土所刚刚约谈了非法经营者余某,余某作出书面承诺,一个月内自行清除非法占用耕地上的石碴和河沙。聂所长承认,这一承诺不具有强制效力,只是基层执法的一种方式,一旦余某拒绝履约,国土部门只能立案进行查处。

  然而,4月7日记者再次到现场发现,这个沙场仍在正常经营。

  半年前发现的一个违法占用耕地非法经营沙场,执法程序走了一圈,而今又回到了原点。柳东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无奈地告诉记者,作为新区管委会,国土等一些部门管委会其实根本管不了,他们的工资、人事任免都在市局,很难协调他们做事。

  记者调查中发现,这个沙场涉及的5个相关部门,看起来每个部门不去查处的理由都很充分,但问题还是摆在那里。如此推诿扯皮“踢皮球”,难道这个无证沙场竟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