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奖励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 利于执法立案
31.01.2016 19:44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南宁1月31日专电(记者李斌、何丰伦)广西柳州市民宋先生1月29日在柳州市城管部门领到5200元奖金,这是对他去年12月拍摄的50多条“车窗抛物”有效线索给予的奖励。2015年柳州市实行有奖举报“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措施以来,宋先生已经获得奖金2万多元。
“车窗抛物”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题,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通过车窗扔出的烟头、纸屑、果皮等垃圾散落在机动车道等区域难以清扫,每年都有环卫工人因清理路面遭遇交通事故。柳州市为此作出规定,对举报“车窗抛物”给予100元每例奖励,“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按100至300元每例予以奖励,被举报人处以最少200元罚款。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参与举报“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据获奖的宋先生说:“我们队伍有6人,利用业余时间在车流量大的路段通过行车记录、摄像机拍摄采集。”
截至今年1月29日,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收到车窗抛物举报1705起,已受理1676起,立案查处276起,罚款金额55100元,移交交警部门案件941起,发送短信1258条次,邮寄通知书168件。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奖励市民举报“车窗抛物”的不文明行为,有利于执法部门立案查处,通过媒体曝光还在很大程度上提醒并纠正部分司机的陋习,“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正在减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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