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一微信公众号负责人制造传播谣言被行政拘留

21.08.2015  11:32

  新华网南宁8月21日电(记者李斌)广西柳州市公安局通报,日前柳州市雒容镇一工厂发生发生火灾时,当地微信公众号“柳州商道”制造传播“爆炸”谣言,这一公众号负责人韦某8月20日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5日。

  18日22时许,柳州市雒容镇强容路的扬新废弃物质加工厂生产车间发生火灾,经过消防部门的不懈努力,至19日凌晨3点10分,大火已完全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柳州市网信部门监测到一些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借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编造、散布“雒容化工厂发生大火爆炸”“柳州发生爆炸”“有毒化学物燃烧”等谣言。这些造谣信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了部分网民的恐慌情绪,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8月19日凌晨,一条题为“柳州:雒容化工厂发生大火爆炸!”的造谣文章在微信朋友圈传播,这篇文章是由名为“柳州商道”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柳州网信部门在监测到该信息后,立即进行收集取证,并联系网安部门进行联合处置,柳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依法对该微信公众号展开调查。

  经查,“柳州商道”微信公众号的负责人为韦某(男),24岁,柳州人,在柳州做生意。8月19日5时许民警传唤韦某配合调查,经询问,韦某某称8月19日0时许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有朋友发布“柳州市雒容化工厂起火”的消息以及视频和图片。在没有核实真伪的情况下,韦某为了能吸引眼球,可以证明其“消息十分灵通”,其在住处使用手机进行截图并编辑了一段文字内容后将信息发布在“柳州商道”微信公众号。鉴于韦某随意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柳州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从8月18日22点至8月20日,柳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利用柳州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在微博、百度贴吧等网络社区公开教育警示网民60余人,通过网上执法删除不实信息60余条,依法行政拘留1人,训诫教育15人,相关人员正在进一步处置过程中。

  据了解,本次处置也是柳州市针对近期网络造谣行为时有发生采取的一次集中行动。柳州市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网上造谣传谣行为实行“零容忍”,新媒体及自媒体运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数据和信息,自觉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责任编辑: 陈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