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副市长:大力贯彻新环保法 有为才有畏

19.08.2015  12:34
  近日,柳州市副市长陈鸿宁到市环境保护局调研2015上半年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时指出:大力贯彻新环保法,有为才有畏。柳州市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认真听取了该市上半年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后,陈鸿宁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继续以创模工作为抓手,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带动环保设施与项目的完善;二是积极推进全市生态建设,综合统筹规划,做好农村水污染治理示范项目落地把关;三是继续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着重控制氨氮排放量,督促加快污水厂建设进度;四是严防空气污染,确保空气质量,保证污染度下降达到所定指标,维护柳州“山清水秀地干净”的城市形象。
  陈鸿宁特别强调,新颁布的“史上最严”环保法,给环保部门送来了一个杀手锏,环保工作者要“不怕得罪人,不怕担责任”,放开步子运用新环保法给予违法企业最严厉的惩治,该用到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时绝不手软,消除社会上对于环保部门无作为的错误认识。充分运用媒体的曝光作用,让社会各界参与到对环境违法事件的监督中来,借各方合力,让证据充分的违法案件成为“铁案”,永无翻案可能。   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曾和平陪同调研,并参与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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