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完善对中低收入家庭生活补贴
柳州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牢固树立抓社会救助就是保障民生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建立。 去年底柳州市117个行政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流程,设立监督投诉电话。
二、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 从2014年起,该市将各类救助对象的年累计救助标准全面提高,最低档次封顶为6000元,最高档次封顶为30000元;投入70多万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即时结算平台,即时率达96%以上。
三、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提标、增补、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临时补贴等举措来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仅2014年,全市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90多万人次,发放低保金3亿多元,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均超过自治区规定要求。同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2015年市区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去年812元调整到892元/人.月;农村认定标准由319元调整到350元/人.月。
四、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 目前,该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0096人,集中供养率达90%,在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按15元标准为所有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乡镇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达100%。
五、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 目前,该市全部完成了核对硬件平台、网络建设。与自治区民政厅以及市本级公积金、住建等部门签署了信息数据联网共享协议,并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核对工作。此外,该市还广泛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教育、住房、医改、户改、禁渔、归侨、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工作,全市救助事业整体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信息报送:柳州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