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律师协会成功换届
12月27日下午,柳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华锡大厦三楼隆重召开。来自全市六县四区的律师代表99名代表全市685名律师参加大会。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玉华出席大会,市司法局局长李绯、书记范长亮等参与了大会各项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柳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柳州市第四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和《柳州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草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和会长。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28名理事、6名副会长、1名会长。覃世东当选为会长,刘建东、刘俊雄、李杰、钟柳才、唐劲松、覃柳芳当选为副会长。大会聘请市司法局局长李绯为名誉会长,聘请副会长唐劲松兼任市律协秘书长。
自2011年9月23日柳州市律师协会换届以来,我市律师工作实现了新跨越。首先,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律师执业机构从2011年的44家发展到了61家,增长了38.6%。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47家、个人律师事务所9家、国资律师事务所3家(正在改制)、公司律师办公室2家。全市律师事务所正在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目标努力迈进,众维、汇力、银正律师事务所被广西律师协会评为“三化”试点建设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从2011年的485人发展到685人(其中,专职律师625人,兼职律师15人,公司律师6人,法律援助律师39人),增长了41.2%。其次,法律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律师业务范围由以往单纯的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拓展到投资融资、企业并购以及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同时,非诉讼业务得到发展迅速。四年来,全市律师共承办各类诉讼法律事务1902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59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81家,法律咨询服务3万多件,参加信访接访178人次,调解纠纷73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754件;共有30名律师分别担任柳州市县(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为促进“和谐柳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捐资助学扶贫帮困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帮助贫困学生65人。先后共有34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十佳律师事务所”和“规范化律师事务所”;2013年,市律协被广西民政厅评定为“中国社会组织4A等级管理单位”;市律师协会连续四年被评为广西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5名律师被授予“广西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和“广西十大优秀公益律师”。先后有16个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众维所党支部被树为“广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和“柳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市律协党总支被评为“广西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和“广西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共有117名律师党员分别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会议对换届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全体参会的党员律师代表要做到“三讲三带头”,即:讲政治,带头坚决严守换届纪律;讲原则,带头坚决维护换届秩序;讲党性,带头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会议对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胸怀大局谋大业。要抓住我国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契机,科学谋划全市律师工作,切实把党的主张贯穿到律师学习、执业、生活全过程;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律师队伍,做法治文明的传播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的促进者。二是敢于担当办实事。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做好律师关心的实事,解决好困扰律师执业的难事,把律师协会真正建成“律师之家”。三是善于创新抓管理。要按照“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要求,切实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强化行业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确保全市律师行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作为、在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上有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