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检察院综合档案室晋升“特级” 全市第一家

26.12.2014  15:13

  广西检察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贺峰)12月25日,柳州市检察院综合档案室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组验收,由一级档案室成功晋升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

  市检察院于2012年8月确立了创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的目标,先后扩建了档案业务用房,完善了档案室的硬件、软件建设等工作。该院综合档案室设有档案专用功能用房四间,包括综合档案库房、办公室、阅览室、整理室。购置了专用服务器、高速扫描仪、自动气喷灭火装置、档案消毒柜等一批档案专用设备,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档案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库藏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对文书档案、诉讼档案、照片档案等各门类室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建立数据库并将数据与目录挂接,使库存档案实现计算机全文检索以及在线浏览、管理、统计、查询、利用等。通过局域网利用,可实现本院1978年—2013年的文书档案、诉讼档案、照片档案的多人电脑在线数字化快捷查询。

  自治区特级档案室专家评审组听取了柳州市检察院关于档案晋级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档案库房、整理室、阅览室以及荣誉室进行了实地检查,从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的基本设备与装具、档案业务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逐条逐项现场打分。经综合评审,该检察院综合档案室以97分的高分通过考评并被颁予自治区特级档案室牌匾。据悉,在柳州市市级单位中,柳州市检察院是第一家晋升为自治区特级档案室的单位。

(作者单位:柳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