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领导首次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13.08.2016  07:38

近日,柳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徐守太作为该局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代表市民政局就一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使该案成为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柳州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首起案件。

原告苏某某认为柳州市民政局应为其父死亡评定烈士情况进行调查,要求公开其父亲死亡原因信息,并对市民政局作出苏某父亲不符合烈士评定的答复表示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市政府复议后决定,维持市民政局所作决定。苏某某遂于2015年8月向柳北区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驳回苏某某的诉讼请求。苏某某对此不服,于2016年2月,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8月8日,市民政局副局长徐守太作为该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双方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优抚对象评定、复议决定有效性以及相关证据展开了辩论、质证。二审将择日判决。

柳州市民政局作为行政机关,派出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出庭应诉,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公民权益的尊重及其合法权益的重视,显示了法治政府形象,有利于促进行政纠纷的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