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法院审理一起涉嫌组织卖淫案 团伙实行公司化管理

29.06.2016  12:04
        6月28日,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案人员多达22人的涉嫌组织卖淫案。 吴漩漩 摄

   中新网柳州6月29日电 (吴漩漩)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8日审理一起涉案人员多达22人的涉嫌组织卖淫案,该团伙实行公司化管理,设立有调度、业务等部门,有策划、统计、培训、财务和哨兵等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3月至2O15年3月期间,被告人宜某、袁某等三人经预谋策划,设立调度部门,在柳州市内7家酒店分别设立卖淫点,具 体组织、指挥卖淫活动。被告人宜某担任总负责人,负责卖淫组织重大事宜的策划、指挥、决定工作;另一被告人宜某某负责卖淫组织的非法收入的管理,每日从各 卖淫点收集卖淫收入并从调度部门收集卖淫情况记录账单进行汇总,统计人员廖某(另处理)依照账单制作工资表,尔后再由宜某依照工资表发放工资;被告人袁某 负责卖淫组织的日常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及培训等工作,调度部门设一名负责人及三名调度人员,负责对卖淫组织内卖淫女进行调配并对每日的卖淫情况进行统计。

  各卖淫点设一名负责人负责该区域日常运作,管理业务经理及卖淫妇女;下设业务经理负责与嫖客联系,将嫖客信息告知调度部门,由调度部门安排好卖淫妇女后,业务经理则将房间号等信息告知嫖客,由嫖客到指定房间内进行性交易;同时亦有收银员、哨兵等人员进行协助工作。

  2015年3月19日,公安机关对卖淫点进行检查时查获卖淫嫖娼人员24人,抓获宜某等21名被告人。2015年5月26日被告人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当日的庭审中,22名被告人对各项指控均无异议,城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