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老赖”拖欠垃圾处理费将被罚款
16.05.2016 18:03
本文来源: 建设厅
目前,柳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按标准实行有偿服务,但部分单位和个人依然以各种理由拖欠或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整个柳西环卫所垃圾处理费的征收4万多户目前只收取了1万多户,而去年全年的征收率只有75%。
为防止恶意拖欠生活垃圾处理费,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展开联合行动,对拒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住户、商户进行立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目前,已有3户住户、商户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到环卫所补交了相关费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环卫部门呼吁单位、商户和个人按时按规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 林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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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