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非法捕鱼"幽灵"频现百里柳江 平均两天一件

01.05.2017  10:34

非法捕鱼“幽灵”频现百里柳江

3月1日禁渔以来,平均两天就有一起非法电鱼捕鱼举报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陈刚  通讯员胡宏俐)柳江水域今年3月至6月为禁渔期。记者了解到,3月1日至4月30日晚7时,“百里柳江”非法电鱼捕鱼的案件,柳州市12319数字城管平台共接到32件,平均两天一件。

据了解,由于繁华市区河段的钓鱼者较多,非法电鱼、捕鱼者担心被举报,故而“转战”静兰大桥、鹧鸪江大桥等距离市区稍远的水域,其中鹧鸪江大桥附近水域案件最多,被举报的非法电鱼、捕鱼达5起。

利用夜幕掩护在柳江河面“办事”,是非法电鱼捕鱼者的惯用伎俩。上述32件案件中,傍晚6时至次日清晨6时举报的达17起。

4月14日晚10时,有市民向12319反映,静兰大桥附近的水上运动中心河段,有人开船电鱼。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电鱼者已不见踪影。此时,举报的市民还在现场,热心给执法人员指认电鱼船的潜藏方位。

经过搜寻,执法人员在附近水域找到藏匿的电鱼船,电鱼者已弃船离开,仓皇得到的“战果”都顾不上带走。执法人员当场将这些河鱼放生,并依法扣留该船只。

4月30日上午10时,有市民反映,红光大桥一带有人在撒网捕鱼。水上城管抵达现场搜寻,没有发现渔网或浮漂,随后多次用爪勾进行水下打捞,仍未发现水下网状物,排除了非法捕鱼的嫌疑。对于此类已无现场的举报,水上城管仍不懈搜寻,不让非法捕鱼者有机可乘。

电鱼不但对河鱼有杀伤力,也可对人产生致命伤害。2014年6月,外来务工人员阿强与同事钟某,在阳和工业新区阳河村水渠电鱼。钟某操作电鱼机时,站在水里的阿强触电身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4年。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钟某被判赔偿27万元。

电鱼产生的强大电流,“通吃”大鱼小鱼,侥幸逃生的鱼繁殖能力也受影响。可见,电鱼对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危害极大,因此《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编辑:陈丽婕  作者:陈刚 胡宏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