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完成公司制改制及名称变更

30.09.2015  19:10
日前,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柳钢依据《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制,并在柳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名称由“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变更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柳州市工商局核准,柳钢名称在变更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时,“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这一名称继续保留使用两年,2015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0日期间,两个名称均可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改制完成及名称变更后,公司出资人仍为自治区国资委,除公司名称和类型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原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继续承担,签订的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原使用的各类资质以及文件等继续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