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8.03.2018  21:02
 

  3月20日,南宁市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和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是: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联动机制。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为3.9%,已达到了启动条件,为降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人去生活的影响,我市将发放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补贴范围和标准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标准为23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补贴标准为11元/人·月。预计当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5.27万元,惠及低收入人群18万多人。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将于4月上旬发放到位,下一步将按照“一月一测”的原则,根据CPI的运行情况测算月度补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当CPI单月同比涨幅回落到3.5%以下,且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低于6%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