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全区将推广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22.12.2014  11:20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孟振兴 通讯员 邓家壹)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我区正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广使用第四阶段车用柴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2014年年底前在全区全面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第Ⅳ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至2015年1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禁止销售非国Ⅳ车用柴油。与国Ⅲ车用柴油相比,国Ⅳ车用柴油将有效降低大气污染、利于车辆保养,且油耗不会变化;全区封闭销售国Ⅳ车用柴油的加油站柴油标识将统一采用“标号+车用柴油+(Ⅳ)”字样,每升柴油加价0.31元。

  每天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近10吨

  为什么要全面推广国Ⅳ车用柴油呢?自治区发改委称,国Ⅳ车用柴油对硫含量提出了限制,从350mg/kg降至50mg/kg,下降了85.7%,硫含量仅为旧标准的七分之一。按照全区车用柴油年销量600万吨计算,每年可减少汽车尾气中二氧化硫排放3600吨,按365天折算,即每天可减少汽车尾气二氧化硫排放9.8吨,有效控制了大气污染。

  对广大车主来说,使用国Ⅳ车用柴油更有利于车辆的保养,可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一方面,国Ⅳ车柴区别于国Ⅲ车柴的主要是硫含量指标,油品的清净性更优,可减少发动机积碳的生成,延长发动机、车辆尾气控制系统的使用寿命;另一方面,国Ⅳ车柴出厂对十六烷值控制更严,国Ⅲ车柴着火性能指标满足十六烷值指数和十六烷值之一即可,国Ⅳ车柴是要求满足2个指标、着火性好的油品,燃烧均匀且完全,会使发动机工作更加平稳。

  柴油每升涨价0.31元

  国Ⅳ车用柴油使用起来会不会增加车辆油耗呢?据了解,油品的油耗取决于综合指标,国家标准对车用柴油限定指标有19项,国Ⅳ车用柴油限定指标和国Ⅲ柴油指标相比,除硫含量大幅降低外,其他各项指标均相同,因此油耗也不会有变化。

  不过,国Ⅳ车用柴油价格有所提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原则,根据油品质量升级成本调查审核结果,在企业适当消化部分升级成本的基础上,确定车用柴油(标准品)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为每吨370元。”折算下来,约合每升柴油加价0.31元。相关部门将同步加强监管,对以次充好、油品质量虚假标示以及搭车涨价和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从快从重查处。

  今年12月为过渡期

  据了解,目前,中石化北海、中石油钦州炼厂已完成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日向社会加油站敞开供应国Ⅳ车用柴油,两大集团各自所属的加油站也开始置换国Ⅳ车用柴油,将确保不出现断供现象。

  《方案》明确,自2014年12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为本次车用柴油的置换过渡期。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在新标准实施前完成成品油置换工作,置换过渡期内允许国Ⅲ车用柴油与国Ⅳ车用柴油并行销售,实施优质优价政策。自2014年12月1日零时起,全区开始供应销售满足第Ⅳ阶段排放要求的车用柴油;自2015年1月1日零时起,全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禁止销售非国Ⅳ车用柴油。与此同时,加油站柴油标识将统一采用“标号+车用柴油+(Ⅳ)”字样,如“0号车用柴油(Ⅳ)”。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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