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柳州市校车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培训会在鹿寨县召开

01.06.2016  09:36

2016年5月25-27日,2016年柳州市校车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培训会在鹿寨县召开。鹿寨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波在会上致辞,市教育局副局长李秀敏对全市校车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业务科室领导;各县(区)政府办、交警大队分管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李秀敏要求各部门立足实际,着力解决好四个突出问题:

一要严格执行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制度。各级政府和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等各项工作。未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一律不得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

二要加强校车驾驶员培训与安全教育。建议推进会结束以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普遍开展一次校车驾驶员资质的检查工作,没有资质的驾驶员应当立即停止其驾驶校车的工作。对于合格的校车驾驶员,应当经常性的加强驾驶技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安全常识教育,以保证驾驶人的遵纪守法意识,认真履行其工作责任。

三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和校车站点建设。首先要合理设置校车行驶线路。各县区教育、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对校车通行线路进行全面细致勘察,科学规划。校车行驶线路应做到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按照设置标准完善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后才能开通。其次,应当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和校车站点建设,优先建设校车通行路段,优先保障校车通行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优先规划校车通行路段的路面改善,优先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严格核定人数,严格按照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校车不得随意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或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四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校车安全监管的智能化。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探索建立开放型公共信息平台的可能,通过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逐步建立起校车安全管理实时监控平台,尽快实现校车信息共享,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提高工作的相互融合,并充分利用智能化管理功能,提升校车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另外,会议还深入学习了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总结、探讨湖南永州校车安全管理考察学习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剖析当前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及急需解决的问题。培训主要通过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并实地查看鹿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