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在南宁、来宾两市核查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优秀乡镇

23.08.2017  09:30

8月15日至17日,自治区统计局设管处派出两个核查组,分赴南宁、来宾两市对获得2016年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优秀单位的乡镇进行核查。

核查组分别对南宁市城厢镇、双桥镇、府城镇、灵马镇、南圩镇、丁当镇、白山镇和来宾市迁江镇、城厢镇、象州镇、寺村镇、武宣镇、黄茆镇进行核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统计报表和统计台帐、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乡镇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对核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存在的统计人员兼职工作过多、村级统计报表不全、台账整理不规范、统计分析较少等问题,核查组及时进行反馈,并要求有关乡镇限时整改,县级统计局做好指导和督促。

核查组强调,乡镇统计工作是政府统计工作的源头,推进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才能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核查组要求,乡镇统计人员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代填代报现象;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和完善统计台帐设置,做好统计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

南宁市、来宾市统计局领导,相关县(区)统计局领导,各核查乡镇主要领导陪同参与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