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台农业合作迎新机遇 政策优惠金融支持不断加大

25.03.2016  08:44

桂台农业合作迎来新机遇

广西新闻网 -广西日报记者  简文湘  通讯员  倪  浩

■编者按:

3月21日,广西召开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发展座谈会,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发展意见》,研究推进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发展。对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发展工作出台专门意见,在我区尚属首次,且全国少有。《意见》出台了哪些针对性强的措施?对加快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发展有何重要意义?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及台商,对《意见》进行深度解读。

A  背景:长期合作  成效显著

2015年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发展意见》。

“对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发展工作出台专门意见,在广西属首次,全国少有。”自治区农业厅副巡视员李如平说。

自治区台办主任刘侃认为,在中央倡导的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背景下,《意见》的出台正逢其时,是桂台农业合作长期积淀的产物,是促进桂台现代农业合作的有力举措,为桂台现代农业合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桂台农业合作一直是桂台经贸合作的重要部分,也是我区农业产业发展的一大特色。广西与台湾纬度相同,气候条件和地理土壤环境有诸多相似点,具备协同发展的先天优势。农业是台商最早来桂投资的经贸领域之一,目前我区大力推广的“桂七”芒果等优良品种都是引自台湾,圣女果、高山茶、百香果等种植品种也是借鉴或引进台湾的种苗和技术。

据统计,目前桂台农业合作项目及在桂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近300项(家),涉及农产品种植、淡海水养殖、种苗繁育、观光农业、光伏农业、人才培训、生物工程等多个领域,占在桂台资企业的20%以上,实际利用台资近10亿美元。

“当初选择到广西南宁从事种植业,是因为台湾的所有农作物品种在广西都能找到合适的种植地点。”台商黄源荣深有感触:“事实证明,我来南宁发展是正确的。”他的公司主要种植子姜和马铃薯,目前在南宁的种植基地有1000亩,推广给农户的种植面积超过万亩,种植户达千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