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获点赞

01.04.2015  10:30

  广西检察网4月1日讯(通讯员张建宏)3月31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被告人莫某涉嫌抢劫犯罪一案在桂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卢海德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0多人旁听观摩了庭审活动。

  据了解,2013年3月9日16时许,被告人莫某从桂平市下湾镇窜到桂平城区桂南路一心堂药店门口处,趁无人注意之机,盗得一辆电动车推至约100米远的小巷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发现并控制,在抓捕过程中,莫某见无处可逃,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以相威胁,并用弹簧刀砍伤抓捕民警杨某的左手掌。经鉴定,民警杨某的伤属轻微伤。为了有力地指控犯罪,检察长卢海德在庭前亲自阅卷、提审、制作出庭预案,撰写公诉意见,并对庭审中被告人和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观点做了充分的案件研判。庭审中,卢海德检察长依法从案件主客观、主客体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举证,条理清晰、举证有序、答辩得体、用语文明、举止威严,把案件脉络清晰地呈现出来,整个证据链条环环相扣,驳斥了被告人的辩解,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达到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同时,还当庭释理说法,告诫 被告人 要从中吸取教训、前痛改前非,积极接受改造。获得了在场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点赞。

    近年来,该院立足公诉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加强公诉人的培养力度,力图打造一支理论知识硬、实践能力强、办案质量高的公诉队伍。通过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给应院公诉人员作了一次很好的出庭示范,为提高公诉人的出庭水平,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桂平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