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些官员上班看色图炒股被查处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暗访发现桂林一些官员上班看色图炒股
桂林生活网讯 日前,桂林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我市查处的6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其中有4起是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人员暗访时发现的。通报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作风,坚决反对“四风”,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市发〔2015〕6号)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通报如下:
一、桂林市阳朔县工信局主任科员黎瑞良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4月29日上午,黎瑞良在工作期间上网浏览穿着暴露的女性不雅图片被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人员暗访发现,阳朔县纪委对黎瑞良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立案调查。
二、桂林市平乐县市容局副局长、城管大队大队长李林献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3年12月12日,李林献驾驶单位公车参加单位职工黄某某的私人聚会。平乐县纪委对李林献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立案调查。
三、桂林市恭城县水利局工作人员曹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4月24日上午,曹瑜在工作期间用其办公电脑炒股被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人员暗访发现,恭城县纪委监察局对其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政纪立案调查。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恭城县纪委对恭城县水利局党组书记陈雪峰、局长钟础富进行诫勉谈话。
四、桂林市荔浦县荔城镇计生站工作人员庾翠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4月16日上午,在荔城镇政府一楼办证大厅计生窗口在岗上班的庾翠云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小说,被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人员暗访发现后拒不配合,擅自关闭电脑窗口逃避检查。荔城镇党委、镇政府对庾翠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取消其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分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孟耀光、分管镇政务中心的镇党委委员王宇、镇计生站长刘燕飞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任追究。
五、桂林市荔浦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钟玉兰、毛艳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4月16日,钟玉兰在工作期间吃瓜子,毛艳萍在工作期间用办公电脑挂QQ游戏页面,被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人员暗访发现。荔浦县国土局对钟玉兰、毛艳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
六、桂林市兴安县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肖铭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3日,肖铭霞擅自将单位公车开回家中停放,并于1月3日中午公车私用。兴安县纪委给予肖铭霞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也反映出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时刻提醒、时刻警醒,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五大纪律、三十个不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发现违纪苗头及时跟进,不姑息、不迁就、不留情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立起来严起来。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案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相关领导班子及成员严肃追究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相关背景: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进驻桂林市开展巡视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定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6月中旬对桂林市及所辖县区开展巡视工作。这次巡视的内容是:监督检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监督检查执行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方面的情况。巡视对象是:桂林市及所辖县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信访受理范围:桂林市及所辖县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自治区管理的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反映上述信访内容以外的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巡视组按照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巡视专用邮箱:桂林市五号邮政信箱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
邮编:541002
巡视组信访接待点:五美路16号原桂林市委办公楼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