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以监督“组合拳”严防纪检干部“灯下黑”
06.12.2016 20:35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新华社南宁12月5日电(记者夏军)纪检干部不履行监督责任、自身违纪违规,将被严肃处理。近年来,广西桂林市以监督“组合拳”,严防纪检干部“灯下黑”,共17名纪检干部被处理。
桂林市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处置公司公车,公司纪委书记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桂林市永福县违反有关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给领导干部发放考核奖金,时任县纪委书记没有履行监督责任,被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纪委书记岗位。
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数据显示,最近3年,当地共收到各类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35件,立案21件,党纪政纪处分17人,开除党籍3人。
桂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吕洪安介绍,如何对执纪监督人员再监督,是桂林不断探索的命题,对此桂林市专门出台了《桂林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准则,建立纪检干部工作报告制度和县区纪委书记履职承诺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吕洪安介绍,桂林市结合市委对个人相关报告事项,对全市1500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动态信息数据库,强化动态管理,不但查询迅速准确,也便于今后监督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完)
编辑:陈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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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16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