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证合一 桂林市全面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10.12.2015  03:45

两证合一 桂林市全面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12月1日起,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的经营行为都将发放全国统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外,还对网络食品经营许可也制定了具体细则,今后网上售卖自制食品也必须“持证上岗”。

        根据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凡销售食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均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原来许可证最大的不同,在于将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流通许可统一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以前的3年变为5年,内容也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将“食品流通”修改为“食品销售”。两证合一,且有效期增至5年,这意味着,新办证的单位只要合法持续经营,5年后才需要重新经许可审核换发证件,这既是食品经营监管制度风险防控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极大地方便了经营者,节约了办证成本。

原《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在现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直至许可证到期,换发新证。至2018年9月30日,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桂林市各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办证窗口办理了过渡证的共有346家(餐饮121家,食品经营225家),至2015年12月,这346家将是全市第一批领取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卢志会 电话:0773-228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