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区经济现状分析

11.12.2014  17:11

近年来,桂林市城区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桂林市县域经济相比,已经存在明显差距。下面,我们就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进行简要分析。

一、桂林市城区经济现状

(一)8年来城区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下降了5.8个百分点

2005年城区(或市区)经济总量(GDP)为181.97亿元,2013年达到479.55亿元,就经济总量而言,用6年时间实现经济总量翻一番,8年翻一番多。然而,城区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却由2005年的34.6%下降到2013年的28.8%,8年时间下降了5.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0.7个百分点。其中:秀峰区68.86亿元,占城区经济总量的14.4%,占全市经济总量的4.1%;叠彩区58.44亿元,占城区经济总量的12.2%,占全市经济总量的3.5%;象山区170.86亿元,占城区经济总量的35.6%,占全市经济总量的10.3%;高新(七星)区158.98亿元,占城区经济总量的33.2%,占全市经济总量的9.5%;雁山区22.42亿元,占城区经济总量的4.4%,占全市经济总量的1.3%。17个县区中,象山区、高新(七星)区GDP总量原来分别排第1、2位,其霸主地位已于2012年被临桂县取代。

(二)8年来三次产业结构变化不大,但非营利性服务业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9.5%,占GDP的16.9%

十一五”以来,城区第一产业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第三产业在小幅震荡中略有下降,第二产业则有所上升。“十二五”前三年,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略有下降,第三产业所占比重略有回升,但升降幅度都不大。2013年,城区经济的产业结构为:第一产业占GDP的2.1%,第二产业占40.4%,第三产业占57.5%。与2005年相比,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下降了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提升了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下降了0.8个百分点;与县域相比,城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低县域22.3和1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则高32.7个百分点。2013年,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占83.2%,建筑业增加值占16.8%;在第三产业中,以科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组成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占29.5%,占城区GDP的16.9%;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占第三产业的30.5%,营利性服务业占10.8%,金融业占12.9%,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占10.2%,房地产业占6.1%。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营利性服务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房地产业等营利性实体经济占第三产业的70.5%,占GDP的40.6%。

(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明显低于全市水平

进入“十一五”以来,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快于“十五”时期平均增长速度,但增幅低于全市和县域经济。

1.城区生产总值。2006年至2013年,城区生产总值(GDP)年平均增长11.6%,增速虽然快于“十五”时期平均增长速度2.5个百分点,但低于同期全市(13.0%)1.4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县域经济(13.9%)2.3个百分点。其中“十一五”期间,城区经济年平均增长12.3%,也低于同期全市1.2个百分点,低于县域经济2.0个百分点。

2.工业总产值。2006年至2013年,城区全部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13.1%,增速低于同期全市(19.6%)6.5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县域经济(22.4%)9.3个百分点。其中城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16.7%,低于同期全市增速(28.1%)11.4个百分点,低于县域经济增速(36.2%)19.5个百分点。

3.工业增加值。2006年至2013年,城区全部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3.8%,增速虽然快于“十五”时期平均增长速度4.0个百分点,但低于同期全市(19.3%)5.5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县域经济(21.5%)7.7个百分点。其中城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4.8%,低于同期全市8.0个百分点,低于县域经济13.2个百分点。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十五”期间,城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平均增长19.5%,2006年至2013年,城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平均增长26.0%,增速虽然快于“十五”时期平均增长速度6.5个百分点,但低于同期全市(32.4%)6.4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县域经济(34.4%)8.4个百分点。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十五”期间,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1.3%,2006年至2013年,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7.1%,增速虽然快于“十五”时期平均增长速度5.8个百分点,但低于同期全市(17.6%)0.5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县域经济(18.1%)1.0个百分点。

6.财政收入。由于市本级与各城区在财政收入上有比例分成,考虑口径一致,我们将市本级与城区财政收入合并计算为市区财政收入。“十五”期间,市区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17.0%,2006年至2013年,市区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14.7%,增速低于“十五”时期平均增长速度2.3个百分点,同时低于同期全市(16.8%)2.1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县域经济(19.2%)4.5个百分点。

(四)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市比重不断下降

十五”期间,城区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占全市的比重有小幅提升,但2006年以来,城区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占全市的比重及贡献率普遍趋向下降。

1.2013年城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28.8%,比2005年下降5.8个百分点;城区经济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由2006年的36.6%下降到2013年的28.8%,降低了7.8个百分点。

2.城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比重由2005年的39.5%下降到2013年的24.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比重由2005年的44.5%下降到2013年的24.2%,8年下降了20.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2.5个百分点。

3.市区财政收入占全市的比重由2005年的58.2%下降到2013年的49.9%;“十一五”期间,市区财政收入对全市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9.1%,比“十五”时期下降10.6个百分点。“十二五”前三年再下降到43.7%。

4.城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的比重由2005年的28.0%下降到2013年的21.0%,8年下降了7.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0.9个百分点。

(五)今年1—9月城区GDP完成情况

今年1—9月,五城区生产总值合计355.63亿元,同比增长5.8%,增幅分别低于全市和县域1.9和2.9个百分点。其中:秀峰区增长6.0%,低于预期目标4.5个百分点;叠彩区增长3.8%,低于预期目标6.7个百分点;象山区增长5.5%,低于预期目标5.5个百分点;七星区增长7.2%,低于预期目标4.3个百分点;雁山区增长1.1%,低于预期目标9.4个百分点;增幅最高的七星区也低于全市0.5个百分点。要实现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全年预期目标,10—12月各城区GDP需分别增长22.7%、21.5%、22.0%、22.0%和41.7%,完成任务几乎成了奢望。

二、主要成因分析

近年来,桂林市城区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和影响,城区经济发展速度趋于缓慢,主要指标总量占全市的比重不断下降,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所减弱,我们要正视城区经济发展与县域经济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桂林市城区发展空间有限,也有现实体制、机制约束等等,这里,从统计的角度做简要分析。 一是 退二进三”的影响。“”陆续退出,“”没有及时跟进。一方面,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后,城区工业发展后劲减弱,新的增长点不多。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看,按原来500万元规模工业标准计算,2005年城区规模工业企业196家,2010年208家,五年净增12家,平均每年净增不到3家,平均每个城区净增也不到3家。而同期12个县净增255家,平均每年净增51家,平均每县净增21家。高新区是城区工业的集中区,五年净增16家,叠彩区、象山区不仅没有净增反而分别减少6家和10家。2011年,规模工业标准提高到2000万元以后,城区规模工业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截至2011年底,城区规模工业企业134家,到2013年底增加到144家,两年净增10家,其中象山区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1家。由此造成城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比重8年下降了20.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城区工业企业退出的地盘大部分用于房地产开发,没有有效地形成第三产业经济实体,部分形成第三产业经济实体的多属小微企业或个体户。 二是 第三产业的企业(单位)多头管理或无主管部门,加上企业(单位)数量多且规模小,部分企业不能及时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而城区政府或职能部门又无力协调,致使第三产业部分行业数据缺失。 三是 实体经济投资不足,持续发展后劲乏力。2006年至2013年8年,城区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13.21亿元,仅占全市的21.0%,五分之一强,不足四分之一。此外,城区固定资产投资中大部分是属于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而实体经济投资不足,难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据2006年至2013年统计资料整理,8年来,城区工业投资(包括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等)累计275.58亿元,仅占全市同期工业投资额的12.5%;而同期县域经济工业投资1922.30亿元,城区工业投资额是县域经济工业投资额的14.3%。

三、几点建议

(一)扩大城区职能 。将工商、税务、财政等职能部门按辖区管理,使城区政府能够统一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及相关工作。

(二)行业归口管理 。将公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按行业进行归口管理,落实责任。

(三)推进城区支柱服务业规模发展。一是 着力打造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及服务业产业聚集区。重点围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规划,着力打造商贸、物流、金融、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发展商业、文化、娱乐、休闲、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 二是 着力打造旅游休闲的园区、特色街区。 三是 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将培育、壮大“四上”企业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管理和考核,采取联合、重组、兼并等方式,做大现有企业。

(四)完善城区管理体制机制。 增强城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需要市直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把“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创新管理方式,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审批职权外,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能放就放”的原则,采取灵活、有效的管理办法,将审批权限尽可能下放或授权给城区,同时主动参与审批和管理监督过程。二是建立和完善市本级与城区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要会同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及相关城区政府建立重大项目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城市规划、城区发展规划、城区功能和产业布局,在城区重点项目储备、前期和推进全过程落实城区的权限,各城区也要组织好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