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检察院检察长被聘任为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14.01.2015  17:01

  广西检察网1月14日讯(通讯员  蒋润华  陈昌军)1月13日,桂林市检察院检察长林鼎立,被聘任为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当天,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在桂林市检察院举行简短的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仪式,法学院院长陈宗波将《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聘书授给林鼎立。这是近年来桂林市检察机关与高等法学院校加强检校合作的又一进展。

  林鼎立, 1985年9月至1989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学习,2000年9月至2002年6月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先后在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办公室,政治部干部教育处、干部处,贵港市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工作。先后任教育培训处副处长、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兼任干部处处长),挂任副检察长等职,现任桂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兼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世中,广西师范大学教授蒋人文,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郭剑平,桂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鸿广,副检察长秦艳等人员出席仪式。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