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首批10个生活小区“试水”垃圾分类

28.07.2015  18:09

      今年,桂林市被广西选定为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7月24日上午,2015年桂林市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彰泰城等10个生活小区成为桂林市首批试点,“试水”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提升桂林市城市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生活垃圾总量也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桂林市市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000多吨,用16吨的大型密闭转运车要运70多车,全年卫生填埋垃圾37万吨。垃圾卫生填埋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还容易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垃圾处理成本和运行费用也非常高,这已经成为困扰桂林市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果桂林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就能达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因此,“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工程,它需要全社会人们积极主动参与,分类投放垃圾,从源头做起,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这也是桂林市推进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所在。”桂林市环卫处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桂林垃圾分类的基本原则是“能卖拿去卖,干湿要分开”。回收利用的废弃物由家庭卖给废旧回收企业或个人;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要分开投放,将厨余垃圾投入标识为“厨余垃圾”的垃圾桶内,其他垃圾投入标识为“其他垃圾”的垃圾桶内,并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垃圾减量化可达到55%以上。
 
      10个试点小区均在象山区辖内,涉及5458户1.8万人。市环卫部门制定了定点、定时、定人的分类收集模式,即要求10个试点小区的居民在每天规定的早、晚两个时间段,将厨余垃圾投放到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安排垃圾分类指导员对投放过程进行监管,对分类正确率不足85%的居民进行现场宣传、指导,并亲自示范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指导员还负责对住户投放情况进行记录和积分,对住户进行评比和奖励。

      “以前只知道易拉罐、饮料瓶有人回收,原来有许多垃圾也可以变废为宝。举手之劳做好垃圾分类,把一些剩菜剩饭、果皮等湿垃圾挑出来,可以做肥料、产沼气,减少垃圾填埋,减少污水和臭气排放,改善我们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住在彰泰城小区的市民陈大姐认为,垃圾分类是一件利己利人的好事。

      桂林市环卫部门负责人表示,桂林市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推广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分为几个阶段,2015年主要开展试点和示范工作,2016年逐步推广到市区50个小区,2017年在50个小区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希望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全市市民都可以积极参与进来,为美丽桂林、生态桂林、文明桂林增光添彩。(刘倩 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