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桂林模式”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
今年11月10日,自治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桂林市举行。据悉,这是2012年12月以来自治区第二次在桂林市召开全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桂林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好经验好做法。
提起医疗纠纷,会让许多人感到“头痛”,这也是当下社会热点和焦点之一。一方面,发生医疗事故,患方家破人亡,痛苦无处诉说;另一方面,封堵医院、殴打医生的“医闹”也使得院方正常工作得不到保障。理论上说,医患纠纷不是没有合法的解决途径,但医疗事故鉴定,法院起诉往往被患方报以“我们不信”、“耗时长、成本高”的回应。如何探索一条化解医患纠纷的新路子,为医患之间搭建一座和谐的桥梁?桂林市司法局进行了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桂林模式”。
从2012年起,桂林就全区率先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县(区)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45个乡镇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经过两年的实践,桂林市已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党委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卫生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配合联动”的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和处置机制。构筑起“四个一”的工作模式,即:构建一个领导体系、建立一套联动机制、搭建一个工作平台、完善一套保障制度。
以专业护航 确保医疗纠纷调解成效——这是桂林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一大“亮点”。我市在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都建立了“三库一会”。“三库”即医学专家库、法学专家库和人民调解员库,“一会”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三库一会”的专家都是经过严格的层层筛选出来的高素质人才。据统计,全市聘请了退休或在职医学、药学、护理学等专业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610名,组成医学专家库;161位公道正派、专业水平高的律师、法官、法医等法律专业人才组成“法律专家库”;232名群众威信高、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库,此外,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在部分患者及家属不愿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时,及时启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纠纷双方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节员调节纠纷的重要参考依据。有了这样强大的“阵容”,专家们在处理各种医患纠纷时就变得游刃有余,对于医患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有了更多的信任感。
为了赢得更多当事人的信任,调解员在日常调解中不断总结调解经验,归纳调解技巧,使调解水平和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医调委是医患之间的“润滑剂”,面对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应乱中有稳,有序调解。”一位在桂林从事多年医患纠纷调解的调解员向记者介绍,例如,在调纠初期,应摸清医患双方的要求以及争执的“节点”和突破口,逐一攻破,避免医患双方正面冲突。待时机成熟,组织医患双方“面对面”座谈协商,就过错判定或赔偿金额做具体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另外,在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时及时稳控、对纠纷性质进行客观认定,等等,都是调解成功的“制胜法宝”。
据了解,自2013年至今,全市医调委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769人次,调解员现场参与现场处理71起,受理医患纠纷318起,经调解达成协议280起,“零赔付”案件6起,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诉求总金额2702.5万元,结案总金额775.64万元,所调结纠纷实现了“零反悔”,没有发生一起因医患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共收到医患双方当事人送来锦旗25面。全州县医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市医调委被自治区司法厅授“全区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调解员肖太云、车亚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