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酒驾又现“抬头”趋势 今年前7个月查获529起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李桃 通讯员覃克)上周,市公安交警部门以交叉用警、异地执法的方式,在全市及十一县掀起了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几天的行动中,查获了不少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据统计,截止到7月31日,交警部门共查获酒驾529起,其中醉酒驾驶违法者31名,酒驾违法行为又现“抬头”趋势。
7月29日凌晨,秀峰交警大队在解放东路上设置检查卡点。零点15分,一辆白色小轿车看见民警查酒驾就立即停下,与朋友互换位置。这一幕被眼尖的交警发现了,并要求自称是“乘客”的白衣男子卢某到一旁进行酒精测试“我又没开车,我不是司机,干吗要检查我?”卢某辩解道。
民警当场指出他们的行为早已被高清监控摄像头拍下后,卢某才乖乖接受酒精测试。经过3次的检测,卢某的酒精含量均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证据面前,撒谎理亏的他只好老实交代他与朋友喝了一瓶啤酒。除酒后驾驶外,由于卢某驾驶的机动车机件存在问题,因此民警对其处以罚款1200元、记12分,并需参加交通安全常识学习、科目一考试及B2类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7月28日晚,临桂交警在城区车流量大的金水路中段查酒驾。在酒驾查处过程中,有个别司机想耍小聪明,吹气的时候只吹一半或者故意漏气,但这些行为都被民警发现。
据民警介绍,在查处现场围着不少“夜屎佬”,他们有的心急火燎打电话给自己的亲朋好友“通风报信”,告诉他们交警在前方查酒驾,立刻改道……当晚临桂交警共查获酒驾16人,查扣各类严重违法车辆88辆。此外,荔浦县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也取得不错的战果。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严查酒驾在我市已成为常态化管理。在这次全市统一行动中,除市区以外,各县交警大队都采取了交叉用警、异地执法的方式开展本次行动,每个负责整治行动的大队选派5名业务骨干组成异地执法整治组,并针对酒驾易发的规律将下午1点至两点、晚上7点至9点、深夜10点至次日凌晨1点作为重点时段,集中警力进行整治。
“尽管交警部门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强,但仍有一些司机心存侥幸,造成酒驾屡禁不止,而且入夏后酒驾行为又现‘抬头’趋势。”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交警查酒驾力度大,前些时间有网民在网上曝出所谓“交警查酒时间安排”,引来不少市民跟帖。针对这一传闻,该负责人解释说,开展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由各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特点,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并没有所谓的固定时间安排。
同时该负责人说,近期民警发现部分人出于对家人、朋友的“关爱”,很多司机通过微信在朋友圈发出提醒:“某处正在查酒驾,注意开车绕行,个别的还配有视频。”此举看似“关爱”,实则是“害”,还是希望大家要谨记酒后不开车。